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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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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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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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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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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报建编号: 1211001020150073 招标备案号: 12002015053004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15]05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以津工信许可[2015]1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6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立项总投资36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项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无地下工程,立项总投资3600万元,工业废水治理,日处理能力为0.564万立方米,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监理范围: 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范围: 勘察、保修阶段 2.4 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15年06月15日至2018年03月17日。 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15年08月01日至2016年03月16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2015年06月15日至2015年06月24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16年03月17日至2018年03月17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 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0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5月14日至2015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300元。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姜辉明(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8号 邮政编码: 300301联系人: 赵学全电话: 23669319 传真: 23669319 项目代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 邮政编码: 300191联系人: 于乐乐电话: 13820850923 传真: 23669319 日期:2015年5月7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 石彤 电话: 23661595传真: 23661595电子邮箱: tjjszbz1@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 赵健 电话: 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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