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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园内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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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园内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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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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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园内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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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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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发稿时间: 2015-05-08) "如果是建设工程项目,则显示项目资料列表-->招标公告签章.doc 上传预算签章.zip 水利招标文件签章.doc 审批文件签章.doc 点击文件名可查看该文件说明信息 答疑纪要: 暂无信息!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省新镇园内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自筹。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 南建标【2015】042号 1.2工程规模: 最高控制价为112.8146万元。
1.3招标范围: 1、河道清淤护岸工程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亩,护岸护坡954米,清淤100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5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2.6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帐号一: 600227148; 开户行二: 南安建行,帐号二: 35001656307052527891;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可于开标前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上午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曾金拔 地址: 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 邮编: 362300 联系人: 曾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39603237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黄志明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 邮编: 362300 联系人: 小尤 办公电话: 0595-86353790 移动电话: 13559376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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