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浙江省武义县大田乡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
浙江省武义县大田乡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武义县大田乡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义县大田乡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招标人为 武义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武义县大田乡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含岭下汤、瓦窑头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预算造价2001507元(含暂列金95310元,但不含甲供材料款)。
2.2建设地点: 武义县大田乡 。
2.3工期要求: 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秀工程,验收标准按照《武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武农治污[2015]1号)、《武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操作细则(修订)》(武农治污[2015]2号)和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沼气专项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以上各项资质除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外,其余均要求县内单位在叁级及其以上,县外单位在贰级及其以上。 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交易席位证(注: 开标前办理,否则不得参加开标)。
3.5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浙江省、金华市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3.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本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的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招标人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 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 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9:30时,地点为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城武阳中路建行大楼1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款按《武义县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办理。
7.3 关于原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用,装袋但不需密封),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7.4 关于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密封: 投标文件包含技术和商务两部分。 其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份,并单独密封包装,且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份,单独密封包装,且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5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交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订立承发包合同,15日内应进场开始施工,同时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 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义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翁工 电话(传真): 0579-87666001 2015年5月7日 招标文件、预算: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