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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板浦镇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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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板浦镇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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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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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板浦镇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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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一、板浦镇人民政府的板浦镇淡水养殖基地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板浦镇; (2)本次招标规模: 道路及涵洞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新建道路16cmC25砼道路面层,长3300m,宽3.5m ;3个涵洞(其中2个长度为6m,1个长度为10m)10m涵洞处做1个钢筋混凝土闸门(3)本次招标内容: 过路钢管、HDPE管及电缆检查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5月20日~2015年6月18日,工期30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 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 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 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可自拟);开标时必须递交原件。
(3)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5)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6)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 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拟报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前来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30(节假日不休息),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招标代理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40%、30%、30%分三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全部移交业主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第二次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全部移交业主之日起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70%; 第三次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全部移交业主之日起满两年,付至审定价的100%。
七、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板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板浦镇 联系人: 电话:
邮 编: 222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 李工 传真: 0518-85591613 电话: 0518- 85591613/1333786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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