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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2015年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标讯详细信息
公告名称: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2015年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历史公告
详细内容:
新沂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新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的新沂经济开发区2015年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已经新开经发【2015】10号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是自筹已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内;
3.2工程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4500万元;
3.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计划开工时间:
2015年 06 月。

4、本招标工程为 壹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B类证书;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5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6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

开户行:
新沂市农村商业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号:
3203810371010000012872
开户名:
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自行退还至各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为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2日。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2日,请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05月1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持二代身份证和网上备案网页的截图于2015年05月18日14:30至15:00将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至新沂市交易中心(青年路24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3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7分)
以上(A)、(B)、(C)项合计分数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1、其他: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库”已备案且参与本工程报名的建造师本人参与本工程开标会议的过程,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

(2)投标人须在中标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出具,逾期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执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按照苏建招[2010]333号文规定,将在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日三日前的时间内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时间、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法人基本账户内不少于贰仟万元的存款余额证明(该证明应由银行业务部门依据当天流水账出具)。

(5)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 招标人地址:
新沂市大桥路99号 联系人:
马宁
电 话:
0516-8162786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联系人:
孙艳莉
电 话:
0516-69905151 传真:
0516-8861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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