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工信许可[2015]1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6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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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 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立项总投资36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生产废水回用系统深化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无地下工程,立项总投资3600万元,工业废水治理,日处理能力为0.564万立方米,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部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 | 2.4 | 工期要求: 2015年06月15日 至 2015年06月24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勘察综合类甲级,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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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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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0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 2015 年 5 月 7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5月14日至2015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300元。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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