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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标讯详细信息
公告名称:
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时间:
历史公告
详细内容:
#tb_detailtd{border:1pxsolid#FFD0BB;padding-left:2px;#tb_detail_listtd{border:1pxsolid#FFD0BB;padding-left:2px;height:40px;.tabWordBreak{table-layout:fixed;word-wrap:break-word;word-break:break-all;pre{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moz-pre-wrap;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o-pre-wrap;word-wrap:break-word; "顶部条start-->您好,欢迎光临比比网![登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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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招标公告>正文
"结束-->项目名称
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依法招标
项目属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type="hidden"id="gongGaoMingCheng"value="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5-05-0714:46:25|附件:

招标编号:
TPPCG(2015)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已由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以州财建指[2014]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5]8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
永顺县小溪乡。

2.3规模:
设计处理约2000人的集中生活污水,日处理水量为1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系统一座。

2.4合理定价:
348.045815万元。

2.5工期要求:
9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0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综合考虑项目的特殊性,投标报名后,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派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先进行施工现场踏勘,投标人在踏勘过程的交通工具自备,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自负;如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施工现场勘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以现场踏勘登记表签到为准)。
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时整,集合地点:
永顺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口。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桑植县支行
开户账号:
43001502074052504699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永顺县小溪乡小溪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5月26日17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方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投标人公章并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考试合格证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8、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鲜印),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在吉首市新起点大酒店420号房(吉首市团结西路8号)报名,同时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上网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修改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网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吉首市新起点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吉首市团结西路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联系电话:
0743-522331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顺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
永顺县灵溪镇
联系人:
胡顺敏
电话:
13974313323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驻桑办)桑植县文明路安监站一楼
联系人:
余先生陈先生
电话:
0744-623311513487436102
传真:
0744-6233115
邮箱:
36318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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