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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提水调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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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提水调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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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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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禹州市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提水调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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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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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font-fac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体";@font-face{font-family:"仿宋_GB2312";{mso-style-name:正文;mso-style-parent:"";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through;color:red;@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0{margin-top:72.0000pt;margin-bottom:72.0000pt;margin-left:90.0000pt;margin-right:90.0000pt;size:595.3000pt 841.9000pt;layout-grid:15.6000pt;div.Section0{page:Section0;"StartFragment-->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提水调水工程已由豫财农【2014】328号、豫水管【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禹州市抗旱规划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禹州市抗旱规划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编号: YZCG―G2015094 三、采购项目地点与内容: 本项目涉及禹州市方岗、鸿畅、鸠山、文殊、花石等乡镇及行政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管线、泵站及设备等,总投资额871万元。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设计周期: 该项目设计成果提交为15日历天,服务时限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
六、投标商报名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信息; 6、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3日(上午8: 00―11: 30下午15: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室) 联系电话: 0374―2077111传真: 0374―2076770 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4-8161689 监督单位: 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0374--8112523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 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374-6068696 八、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 3.银行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 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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