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岷江龙溪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邀请函招标通知 |
|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岷江龙溪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邀请函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岷江龙溪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邀请函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一、本项目经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彭发改招管 [2015]18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眉彭发改招管【2015】比选备字34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岷江龙溪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彭山区牧马镇 实施时间 4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眉山市彭山区岷江龙溪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 。 (2)技术负责人要求: 中级职称及以上 。 (3)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2-2014)年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业绩。 (4)利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企业,应在报名截至时间之前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证传真至比选人收取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从2015年05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05月1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彭山县土地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彭山支行 账 号: 3201210000001943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 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 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94.00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五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2)抽取方式。 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地 址: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8)37629891 传 真: (028)37629831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5月06日(公章)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