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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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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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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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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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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FJMSZB 2015-042 开标时间: 2015-05-28 所属行业: 14 标讯类别: 1 资金0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0 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MSZB 2015-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闽清县水务坂东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梅发改审批[201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闽清县坂东镇; 2.3资金中央补助和业主筹措 ; 2.4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建安费暂按可研估算约465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闽清县坂东镇施工监理; 2.6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具体为: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并完成决算,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不计工期。 监理服务期15个月。
2.7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监理,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专业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达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总监工程师还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6 日至2015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恕不接待;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图纸另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5 月 28 日上午9: 30时,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街220号 电话: 13655083808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电话: 0591-87602553 传真: 0591-87537741 联系人: 王女士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 帐户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004 7333 189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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