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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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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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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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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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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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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闽发改农业 [2013]7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受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福建省漳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 2.2 建设地点: 漳州市漳浦县和平和县 2.3 项目规模: 漳浦水文监测系统生产用房(二层框架,建筑面积约207.4m2)、平和水文监测系统生产用房装修(装修建筑面积约280m2)及漳浦水文设施建设,工程预算价为 1519541.08元。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2~2013年建设项目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漳浦、平和水文站)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以上(含)及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下载网址: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8日下午3:00,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 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5%~6.99%)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8.1 方式1: 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8.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账户: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以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网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提供的帐户为准; 8.1.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8000元; 8.1.3提交方式: 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8.2方式2: 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代理费及工程交易服务费 10.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2 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漳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87号 邮政编码: 363000传真: 0596-2024711; 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 0596-202695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幢2单元206号 邮政编码: 363000电子邮件: zzcjzb@ 联系人: 小严电话: 0596-2667020 传真: 0596-2668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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