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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医院口腔科耗材招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5-017-B) 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受院部委托对口腔科使用常规耗材和烤瓷牙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报名资格审核及递交标书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2015 年 5 月 15 日 一、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 投标公司营业执照、投标公司经营许可证、法人对业务员的授权书。
二、递交标书须知:
A. 投标资质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一本 A 件) (A 件要求说明详见附件 1) 1 、为目录清单; 2 、供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生产企业(经营公司)对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盖红章); 4 、供货企业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盖红章); 5 、供货企业对廉洁销售的承诺(盖红章)(格式详见附件 2 ); 6 、供货企业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及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7 、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格式详见附件 3 ); 8 、供货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盖红章); 9 、供货企业随货销售凭证样单(盖红章); 10 、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等原印章的样章。 (至少包含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出库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格式详见附件 4 ) 11 、投标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盖红出章)(格式详见附件 5 ); 11 、产品有关图片资料及说明; B 、商务资料(按以下要求装订成 B 件) 1 、根据我院的招标品种选择投标表格,根据表格内容完整填写(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否则责任由投标商自负; 2 、所提供的投标表格均需同时提供( U 盘)电子文档的形式和纸质形式;商务标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用非透明纸质档案袋密封装为 B 件,封条上须加盖印签。
3 、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4 、所有的纸质资料须盖单位红章。
C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2 、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3 、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4 、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 5 、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D 、注意事项 1 、本次评标将遵循三公原则,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 、递交标书期限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5 :
00 时前 3 、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4 、收取报名费 200 元 单位名称: 丽水市人民医院 开户行: 建行丽水市莲城支行 账号:
3300 1696 1350 5000 5815 联系人:
楼老师 联系电话:
0578-2780045 传真:
0578-2780047 联系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 15 号 丽水市人民医院 1 号楼(老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
323000 邮件地址:
lscgzx@ 附件1: 资质文件 附件2: 廉洁承诺书 附件3: 授权书 附件4: 样章表 附件5: 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6: 口腔科常规耗材招标目录 附件7: 烤瓷牙招标目录 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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