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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玻璃钢夹砂管管材供应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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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玻璃钢夹砂管管材供应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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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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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玻璃钢夹砂管管材供应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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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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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 44030620150129001 工 程 名 称: 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玻璃钢夹砂管管材供应商 公 告 时 间: 2015年5月6日 09:00时 至 2015年5月12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 定性评审 定 标 方 法: 直接票决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 招标人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玻璃钢夹砂管管材供应单位,负责对九围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所需玻璃钢夹砂管管材的供应。 所供管材不仅要满足通用技术要求,还需满足具体管材行业技术以及设计图纸要求。
招标部分估价: 739.4707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 预计竣工日期: -- 工 程 地 点: 深圳市宝安区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相关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2、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玻璃钢夹砂管制造商;3、所投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玻璃钢夹砂管)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管径大于或等于DN1600的生产许可证。
其他: 根据《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投标人应向住所地检察机关(市检或区检)提出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近三年内有无行行贿犯罪记录。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本工程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所投管材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投标人应向住所地检察机关(市检或区检)提出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近三年内有无行行贿犯罪记录。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15年5月6日 09:00时 至 2015年5月12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 朱桂明 招 标 人: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经 办 人: 许迪 联 系 电 话: 297435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何永坤 1351023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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