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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4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材采购(招标编号:KWBSA3G2015262)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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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4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材采购(招标编号:KWBSA3G2015262)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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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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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2014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材采购(招标编号:KWBSA3G2015262)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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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材采购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局以柳水利农水〔2015〕9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395.23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农〔2014〕257号文和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三财政〔2014〕700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人为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27号,现对该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
交货地点: 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014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三江县八江镇布央茶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材采购,本招标项目作为1个标段,投资约175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10天日历天。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近5年(2010年5月~2015年5月)有PE管材的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潜在投标人必须到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活动。 经办人员需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 5 月 15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09: 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3: 00 时至 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2号国际会展中心)。
发售人负责人: 余静(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件、资质证书副本件(如有)、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复印件(查询函有效期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内查询有效)〕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或信息不全的或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 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万方招标网、本网站》( /> ⑵《本网站》; ⑶《广西招投标监督网》(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 6 月 4 日 10 时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2号国际会展中心)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 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街2号(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邮 编: 545500 联系人: 梁泽军 电 话: 0772-8612968 传 真: 0772-8612180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5层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余静 电 话: 0771-2023805 传 真: 0771-2026101
招标人: 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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