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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南浔区漾南项目区工程施工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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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南浔区漾南项目区工程施工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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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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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南浔区漾南项目区工程施工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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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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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南浔区漾南项目区已由湖州市水利湖局以湖水发〔2015〕2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南浔区漾南项目区工程位于南浔区南部境内,治理对象为镇域内6条河道,总长度共计11.62km;其中,水系沟通4处,长2.92千米,清淤疏浚8.7km,岸坡整治15.68km,新建生态示范段1处。 整治工程项目包括: 清淤清障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及生态修复和景观工程。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概算总投资为2240.65万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为: ①河道清淤工程:设计清淤河道6条,清淤长度为8.7km,分别为: 油鸡桥港(2772m)、念二湾港(1525m)、一五湾(1195m)、冯家湾港(344m)、贺家浒港(882m)、朱家板港(1978m);②岸坡整治工程: 共计6条河道,护岸总长12.046km,分别为: 油鸡桥港(3205m)、念二湾港(3086m)、一五湾(2272m)、冯家湾港(1550m)、贺家浒港(2644m)、朱家板港(2918m);③水系沟通工程: 共计4条河道,总长2.919km,分别为: 念二湾港(1082m)、冯家湾港(507m)、贺家浒港(603m)、朱家板港(727m);以及为修建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 概算建安工程投资约1835万元,计划工期8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cn)。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 zjddzb888@,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5月18日。 招标人将于2015年5月21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8日上午9: 30时,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中心大厅公告)。
5.2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每标段500元。
5.3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完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廉洁守信承诺书》由投标人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行政服务网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行政中心西楼二B楼水利局 地 址: 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邮 编: 313009 邮 编: 310000 联系人: 胡科长 联系人: 陆先生 电 话: 0572-3023175 电 话: 0571-86820715 传 真: 传 真: 0571-86820712 2015年5月5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一 企业 1 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3年(自2012年5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和湖州市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12年5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和湖州市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岗位证书。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5年1月1日以后的)。
附件下载: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南浔区漾南项目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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