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河南省洛宁县东宋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第三标段招标通知 |
|
|
河南省洛宁县东宋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第三标段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宁县东宋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第三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洛宁县东宋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第三标段进行公开二次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洛宁县东宋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 G2015-066S 三、计划项目总投资: 约570万元 四、资金中央资金及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五、供货期: 90日历天 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计划解决东宋镇的郭村、马村、西坞村3个行政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工程建成后,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00亩,解决居民3700人干旱饮水问题。 建设任务为: 新建16m深大口井10眼、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配套;新建100m3蓄水池4座;新建配电房4间,泵房10座。 (详情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划分: 第三标段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标段。
八、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8.1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经销商需要相应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两年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无被责令停业,(4)投标人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2012年以来类似业绩2项(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订货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且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8.2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须提供2013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 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30至18: 00)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十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6日上午8: 00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2日上午09点30分 2、递交地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洛宁县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6236401 代理机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乔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3331006 邮 箱: henanxinchenglhq@ 监督部门: 洛阳市洛宁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6231519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